環保署「中華白海豚之影響與因應第2次延續」(2010年8月25日)會議結論:
為保留中華白海豚育幼及覓食廊道,工業區及工業港應外移至退潮時水深10公尺以外。
開發單位回應如下:
外移至­10 米以外將面臨之問題,包括:
(1)大城工業區若自原區位外移至­10m 等深線一帶,雖可保留白海豚迴游廊道,但因 2 座聯絡橋仍需有橋墩,是否不影響白海豚迴游仍未可知。
(2)目前國際上純粹之填海造島工程未有如此大規模者,大多係利用原有淺灘地進行填築,即使新加坡裕廊島石化工業區亦是於原有7 個島嶼上進行開發,並非全由填海造地所完成。
(3)日本關西機場離岸經 5 年的填海工程,以 1.8 億立方米的土方(其中僅1400萬立方米為海沙 ,餘為陸上土石) ,在原先水深達17~18米的大海裡填出第一期 5.11 平方公里的機場用地,跨海大橋 3.7公里,並須面對人工島之下陷問題(目前已沉陷達 11 米) ;而國光石化之用地約 30 平方公里,面積為關西機場之 6 倍以上,工程經費及其風險性高,非一般廠商可以接受。
(4)依前述外移規劃方案,因需要進行海上施工,以國內施工能量概估,工期將長達 15~20 年,依據專家之研究,對於白海豚之阻隔不宜超過 7 年,故此方案對於白海豚之影響巨大。